对象存储OBS跨区域复制任务设置
对象存储OBS(Object Storage Service)的跨区域复制功能,使得数据在异地备份和容灾时更加便捷和高效,通过设定跨区域复制规则,可以实现源存储桶中的对象自动复制到不同区域的目标存储桶中,以下是对OBS跨区域复制任务设置的详细介绍:
创建跨区域复制规则
1、前提条件:
源桶版本号必须为3.0或以上。
确保源桶和目标桶所在区域支持跨区域复制功能。
2、使用OBS控制台:
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选择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跨区域复制”。
单击“创建规则”,将弹出“创建跨区域复制规则”对话框。
3、参数配置:
状态:选择启用或者禁用当前规则,源桶和目标桶的多版本控制状态必须保持一致。
源桶:选择要复制的对象,可以是所有对象或按前缀匹配的对象。
前缀:如果按前缀匹配,输入的对象名前缀不能为空,长度限制为1024个字符。
同步历史对象:选择是否将创建本规则前已经存在于桶中的对象同步复制到目标桶,默认不同步。
修改复制对象的存储类别:默认保持与源桶中对象的存储类别一致,可选修改。
权限IAM委托:需要确保源桶和目标桶都具有读写权限,以确保数据能够成功同步。
4、使用obsutil工具:
obsutil支持在Windows、Linux和macOS操作系统上执行OBS配置管理操作,包括跨区域复制。
通过命令行界面,可以使用obsutil进行批量处理和自动化任务,实现跨区域用户间的对象复制。
规则参数详细说明
参数 | 说明 |
状态 | 选择启用或者禁用当前规则,源桶和目标桶的多版本控制状态必须保持一致。 |
源桶 | 复制对象,选择要复制的是所有对象还是符合特定前缀的对象。 |
前缀 | 如果按前缀匹配对象,则输入的对象名前缀不能为空,且长度限制为1024个字符。 |
同步历史对象 | 选择是否将创建本规则前已经存在于桶中的对象同步复制到目标桶,默认不同步。 |
修改复制对象的存储类别 | 默认保持与源桶中对象的存储类别一致,可选修改。 |
权限IAM委托 | 需要确保源桶和目标桶都具有读写权限,以确保数据能够成功同步。 |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 什么是对象存储OBS的跨区域复制?
解答: 跨区域复制是一种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OBS)中,自动将一个桶中的数据异步复制到另一个区域的桶中的服务。
2、问题: 跨区域复制支持哪些类型的对象?
解答: 支持新上传的对象、有更新的对象以及桶中的历史对象(需开启“同步历史对象”功能)。
3、问题: 是否可以使用SDK来配置跨区域复制?
解答: 是的,可以通过OBS提供的SDK进行配置,但目前不支持通过OBS Browser+方式配置。
4、问题: 源桶中的对象是否会被复制到多个目标桶?
解答: 不可以,一个源桶中的对象只能被复制到一个目标桶中。
5、问题: 跨区域复制是否支持SSEC加密的对象?
解答: 不支持,跨区域复制不能复制SSEC加密的对象。
OBS的跨区域复制功能为数据的安全备份和快速恢复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通过简单的配置就可以实现数据的跨区域同步,通过控制台、API、obsutil等多种方式可以灵活地设置和管理跨区域复制任务,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业务需求,在进行设置时,注意规则的参数配置,以及源桶和目标桶的权限设置,以确保数据同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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